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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吐鲁番赛区实施方案

来源: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 时间:2019-06-13 作者:吐鲁番市公共就业服务局 浏览量:

2019年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吐鲁番赛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培养自主创新创业意识,不断激发劳动者创造活力,促进创新引领创业,激发创业倍增效应,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中国梦,结合吐鲁番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劳动者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中,实现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二、活动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活动分工

根据自治区要求本次吐鲁番赛区共分两个组,分别是“创新组”,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创业组”由市公共就业服务局负责组织,各级发改部门、教育部门、团委、残联可推荐选手(项目)参加比赛,各小组比赛结果报市赛事组委会办公室。由市赛事组委会统一推荐到自治区参赛。

四、参加选拔赛对象级条件

(一)参赛对象

1.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团队主要成员、企业及组织的法人代表,团队参赛的总人数不超过3人。

2.各类创业创新群体面向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

3.参赛人员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4.要具备参加比赛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参赛项目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得存在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争议。

(2)参赛项目具备创新性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有较高的成长潜力和就业吸纳能力,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者应为该项目第一创始人或其他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4)凡参加过国家、自治区、市级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赛。

2.特别条件。

(1)创业项目组参赛主体,为注册登记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创新项目组参赛主体,是未注册登记的团队或注册登记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3)参赛主体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重新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以企业初次注册时间为准。

选拔推荐的项目将由市组委会统一汇总后推荐到自治区参加评审(评审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3日),经评审后进入自治区竞赛的参赛人员和参赛项目,由市组委会带队参加,参赛时间为月19日至23日。

(三)表彰奖励。

1.选手奖项。各区县、市级各竞赛组可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具体奖金自行核定,并报同级组委会审核备案。

2.组织奖项。市组委会将对组织发动得力、推荐获奖项目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进行奖励,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七、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创新引领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二)评审规则。项目评审采用封闭式基础评分与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封闭式基础评分占30%、现场路演评分占70%,两次评审分数按权重加总即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八、扶持措施

(一)参赛支持。所有参赛选手,均有机会获得所在区县金融机构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创业场地、天使投资的推荐机会及专家一对一创业指导。入围选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同时将被纳入市创业项目库,通过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优秀选手将被推荐参加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

(二)政策支持。

1.提供创业场所支持。人社部门将根据参赛选手创业项目优先安排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进行孵化,并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有创业贷款需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参赛选手,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数数量达企业现有用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3.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参赛选手,持《就业创业证》可按照规定享受鼓励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4.优化创业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129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参赛选手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扶持网络创业。高校毕业生参赛选手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等网络创业和创办小微企业的,享受创业指导、创业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6.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可免费获得新疆创业服务联盟机构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有意参赛的创业者(含高校)可按照就近报名、就近参与的原则,根据“创新组”和“创业组”内容到所在区县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参加区县级选拔,经审核确定市级参赛选手,报市级相关部门参加市级竞赛。

(二)提交资料。

进入自治区竞赛的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

2.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3.参赛选手参赛承诺书(附件3)

4.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报名表正面)及2张生活、工作照。

5.项目计划书(附件4、5)。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资料下载。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

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

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

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朱秀彩

传 真:0995-7603027

地 址:吐鲁番市示范区艾丁湖路1号

邮 编:838000

电子邮箱:9791609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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