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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周课(四十一):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2-01-11 作者:人社部 浏览量:


1.工伤职工在家休息期间,单位应该支付多少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工作,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其工资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使职工不工作,单位也不得拒绝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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