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对参保不满 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2.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至今年底!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 1 年以上。各地可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3.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又没有工作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4.哪些情形下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