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登记的目的是什么?失业登记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失业登记是政府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工作。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肆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2.到哪里进行失业登记?
线下渠道包括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性服务场所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及受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承担残疾劳动者失业登记工作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线上渠道包括各地对外办理失业登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应用平台,也可下载“掌上12333”APP,或登录人社部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
3.失业保险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吗?如何办理?
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后,失业保险可以跨省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在多个省份参加过失业保险并缴费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后,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累计缴费年限核定。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4.失业保险服务中如何使用社会保障卡?
一是失业人员凭社保卡办理失业金申领、查询等业务。
二是通过社保卡领取失业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待遇。
三是通过电子社保卡,实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以及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
5.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6.在职期间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并领取相关补贴,是否影响失业保险金领取?
在职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对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影响。
只需要满足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失业人员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7.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目前,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