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向其创业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填报《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申请材料须载明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及期限、借款用途及用款计划、还款方式及时间等事项。
(二)区县人社部门会同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主体资格审核,并对借款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对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和担保条件的向市人社部门提交借款人申请材料;对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和担保条件的,及时告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
(三)市人社部门对借款人进行主体资格复核。对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由吐鲁番市众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会同区县人社部门、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经办银行按规定对借款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并召开联审会对借款人开展还款能力评估,经办银行同时依法依规履行审贷责任。对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不具备贷款条件的,由区县人社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
对联审会认定具备担保条件、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和吐鲁番市众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吐鲁番市众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服务、担保合同。
(四)经办银行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
一、就业创业指导
二、创业担保贷款、2年内免费贴息
三、就业创业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