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7〕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
为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和《关于印发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马建云 联系电话:0991-3689675
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董文 联系电话:0991-2359927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联系人:苏枫 联系电话:0991-237318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2017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