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招录不合格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持证书必须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认可;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被立案审查且没有结果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
《吐鲁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起-11月10日止。
报名地点:吐鲁番经开区管委会。
报名要求: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每人只限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自备简历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获奖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等资料。
4.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